华宁县清理并公布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华宁县清理并公布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华宁县委编办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基础上,积极组织清理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编制县级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全县共保留12个县属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49项,为加快推进“效能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坚持法治思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全面清理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借助政府内部审批清单编制,倒逼部门对所行使的各项权力追本溯源,理清底数,进一步明晰事项的类别归属、职责划分和具体内容,使审批程序更加合法规范,实现对权力的刚性约束。
二、准确分类,科学界定。针对内部审批不同于行政许可的特点,分类处理,科学确定内部审批事项。将只面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审批列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将既面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又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审批,列为行政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做到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单与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互不交叉、相互补充。
三、动态管理,有效监督。加强对《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监管, 把权力“关”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职权,厘清政府内部的审批权力,终结过去一些部门审批取消后,以“内部管理事项”变相实施审批的情况。目前,华宁县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已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华宁编办:毕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