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的通知
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约束监督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作为办理机构编制审核和新增人员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
自2010年3月1日起,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市级事业单位统一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玉溪机构编制网,http://www.yxorg.gov.cn下载),原《玉溪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使用编制计划通知单》(即增人计划卡)停止使用。
二、《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管理和使用
(一)《机构编制管理证》是记录一个单位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信息的重要载体,由市编办统一制作并核发。各单位必须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办理机构编制事项。
(二)各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需认真如实填写《机构编制管理证》(见附件),将加盖公章的纸介质表格及电子文档同时报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审核无误后制作管理证并发放。
今后各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发生变动,如调整机构,增加编制,工作人员调入、调出、退休、死亡等,持《机构编制管理证》、有关机构编制变动文件、人员变动信息等到市编委办办理变更手续。
(三)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将作为统发工资中审核实有人数的唯一依据。
三、《编制使用通知单》使用程序
(一)每年年末,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新增人员的,必须有编制空缺,并填写《新增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申请表》(玉溪机构编制网,http://www.yxorg.gov.cn下载),在规定的时
(二)市编委办在收到申请表后,将对该单位的编制、实有人数、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经市编委会讨论同意后下达《编制使用通知单》。
(三)用人单位凭《编制使用通知单》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人员招考、录用、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新增人员手续办毕后,用人单位持《编制使用通知单》、《新增人员信息表》、《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相关手续到市编委办办理人员入编手续。
四、纪律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办事程序。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新增人员,必须先向市编办申报编制使用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新增人员手续。未经批准使用编制的,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录用、调入、分配安置各类人员。未经批准新增的人员,市编委办不予登录入编,在工资统发时不予审核。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将按照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市编委办综合科 2010509 2012665
玉溪市机构编制网 http://www.yxorg.gov.cn
玉溪市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